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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凡在画廊购买的作品,如作品的作者提供书面材料证明系伪作,除退还本金外,另按购买
价的1.5倍进行赔偿。
2.购买者汇款方式:邮局 中国浙江省温岭市泽国区复兴路58号 李指引 邮 编:317523
银行 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台州温岭支行泽国分理处 李指引
储蓄存折:1486 0899 8011 0054 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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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汇款时请注明作品编号、作者,款到当日寄作品
4.作品售价为人民币,国外购买可用港币或美元(即1美元=8元人民币)
5.购买作品如不满意,可在收到作品一月内无条件退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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